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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绝不是家务事,它就是犯罪

来源:钱江晚报2019-11-28 10:22:57

“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一切,我必须说出来!”11月25日,微博认证为时尚美妆的博主“@宇芽YUYAMIKA”(以下简称:宇芽)发布一则长达12分钟的视频,讲述自己多次被前男友家暴,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26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局和市妇联均已介入此事。

近些年,名人被曝出家暴或被家暴的新闻有很多。比如,近日自杀的韩星具荷拉,生前曾多次遭男友虐待,被殴至肤有淤青,子宫出血;至上励合成员刘洲成,被传在妻子怀孕期间六次施暴,其中一次导致妻子流产;明星蒋劲夫近日再次被传家暴……

可以说,这些家暴事件中的受害女性有一定知名度,经济能力较好,但依然无法逃避家暴,更何况普通人呢?联合国妇女署表示,估计全球有35%的女性曾遭受身体或性暴力,部分国家的比例更可能高达70%。

这足以说明,家暴不是只存在于新闻或者道听途说中的“别人的不幸”,而是现实生活中真真切切存在身边的暴力事件。

在面对家暴时,一些女性之所以选择沉默,或是出于自身的软弱,或是考虑到家庭的稳定,或是受施暴者胁迫,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全社会依然对家暴存在着某些错误认知,以至于受害人在面对家暴时往往求助无门。

确实,我们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但在传统观念里,家庭始终还是一个“法外之地”,一个人打另一个人是犯罪,可一个人殴打伴侣则多被视作“家庭纠纷”,其犯罪事实往往在有意无意间被忽视。

除了受害人自己存在“家丑不可外扬”思想,遭受伤害也不愿轻易公开之外,还有受害人家人或街坊邻里,也多以家务事来看待,“劝和不劝离”,力求息事宁人,很少会主动报警,更不会出面证明。

另外,家暴取证难也是客观因素,没有证人,若施暴者否认,通常就难以找到有力的证据。常有报道提到,一些受害者报警后,因为缺少证据,警方只能以家庭矛盾为由进行调解,很少对施暴者采取强制措施。10年前,被殴打致死的北京姑娘董珊珊,曾八次报警,却依然无法逃脱丈夫的魔掌。

正是这些原因,才让一些施暴者变得肆无忌惮,就像宇芽前男友在视频中喊出“你去告我,你也告不赢,你没有证据”这样的话。

这些教训是惨重的。要制止家暴,所有人都应树立起一个牢固的观念,即家暴绝不是家务事,它是犯罪。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任何人都不能对家暴的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做到零容忍。

受害人要零容忍,面对家暴时,突破陈旧观念束缚,勇于站出来,及时报警;社会也要零容忍,纠正“家暴只是别人的家务事”这一偏见,及时向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执法者也要零容忍,必须强化法治约束与惩戒力度,为受害者提供强大的反家暴保护网。

(张炳剑)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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