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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财经:医保个人账户取消,到底是咋回事?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2019-06-13 10:34:05

最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医保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人担心,取消医保个人账户,那自己医保账户里的钱会不会被“清零”?

实际上这是误解。《通知》要求取消的,是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之前新农合设的个人(家庭)账户,并不是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针对社会关切,近日,国家医保局作出解读,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将来,不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能报销,小病、多发的慢性病医疗费用也逐步纳入报销范围,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能力将不断提高。

那么,为什么要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账户取消对未来看病报销有什么影响?麻辣姐准备了一颗“定心丸”,咱们把它掰开揉碎,好好跟您说道说道。

新农合统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原有的个人账户逐步被取消

一说到个人账户,大部分人想到的是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该账户由于累积金额较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这个账户里的资金有多少?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7144.42亿元。因此,只要是提到个人账户改革,很多人都会以为指的是这个“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但实际上,此次取消的是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不涉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改革。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是怎么回事?说来话长。

我国针对居民的医保,最早分为三块:一是城镇职工医保,二是城镇居民医保,三是新农合。这三块医保加起来,就把城里的、乡下的,上班的、不上班的居民人群都覆盖了。

这三块医保中,职工医保是有个人账户的,新农合从建立之初也开设了个人账户或叫家庭账户,而城镇居民医保于2007年起开始推行,则不设个人账户,而是开展门诊统筹。

2009年在新医改推进过程中,提出要普遍开展门诊统筹。于是,各地新农合的个人账户开始逐步向门诊统筹过渡。特别是2016年开始,很多地方的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统筹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两者合并后,新农合不复存在,原有的个人账户逐渐被取消。但仍有个别地方没有取消,保留了当初新农合的人个账户。

“应该说,新农合个人账户在设立之初,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南方保险研究院院长、中山大学教授申曙光说,我国2003年开始推行新农合,为调动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快速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加强家庭共济的功能,新农合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

新医改实施后,我国财政对医保的补助水平连年增加,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从30元提高到2019年的520元,报销水平也越来越高。相比之下,原有的新农合个人账户的弊端越来越凸显。

“新农合账户额度很小,有些地方甚至只有10元,看一次病都不够,保障功能弱,且只在家庭内共济使用,共济功能也较差,还削弱了基金的整体保障能力,并容易诱发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申曙光说。

正因为如此,很多地方实际上早已取消了个人账户,并用门诊统筹的办法来提高保障、共济功能。相对个人(家庭)账户门来说,门诊统筹由于覆盖当地所有参保人,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互助共济,其保障能力显然更强。

报销待遇不降低,门诊小病、慢病也能报

国家医保局解释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通过推进门诊统筹可以替代实现。

比如,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像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这些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申曙光说,从保障功能来看,门诊统筹办法更优于个人(家庭)账户,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能更好的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权益。“在门诊,对一些费用较高的特殊疾病、慢病,通过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等办法,可有效提升保障程度,能大大减轻参保患者的门诊费用负担。”

这不仅仅是设想,而是今年医保要做的事。《通知》明确,“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这意味着,新农合账户取消后,原来不能报销的小病、慢病费用也能报销了。报销待遇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因为互助共济能力增强,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

2019年,我国对城乡医保财政补助已经达到每人每年520元,是2009年的6.5倍。筹资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制度保障能力,为做好门诊保障,将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提供了有力支持。

城乡居民医保还将有的一个大变化,就是在今年底前,全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并轨运行,成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报销待遇、筹资水平标准等实现统一。

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已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其余7个省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仍是并轨运行。《通知》重点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完全整合统一的地区,明确要求加快整合力度,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

专家认为,过去,各地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普遍比新农合要高。未来两者实现统一运行后,将有利于提高基金运行效率,提高参保、参合患者报销水平,缩小待遇差距体现制度公平性。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李红梅)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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