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2022 年年会暨《民法典》解释与适用研讨会举行
来源:民生网
2022-11-22 11:26:43

11月19日至20日,由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承办的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民法典》解释与适用研讨会在线上举行。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田土城、河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杨喜田、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牛娟、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王晓勇、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杨红朝、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李伟出席,来自国内知名高校及河南省内高校、法院、检察院、律所、公证机构等领导、专家学者和师生代表参加了会议,两千余人通过线上直播观看。

会议开幕式由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尹西明主持。河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杨喜田致辞。

杨喜田在致辞中表示,会议围绕“《民法典》解释与适用”的主题,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召开,恰逢其时,具有深远意义。

田土城强调,本次年会在专家邀请、论文收集、会议设置、技术保障等方面做了充分完整的安排,希望与会代表切实按照会议要求,严格遵守会议政治纪律与会议流程纪律,确保年会能够顺利进行,参会人员可以学有所获,共享河南省民法界学术盛宴。

会议主旨演讲阶段特邀三位省外专家进行学术报告,由田土城和杨红朝共同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龚赛红教授作题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流变——从〈民法通则〉到〈民法典〉》的学术报告。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作题为《典型担保非典型化》的学术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作题为《民法典基本原则与概括条款的区分》的学术报告。

会议分论坛研讨阶段设置四个论坛、八个单元,由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分别主持并参与评议,来自学界业界各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会讨论。四个分论坛在线上同步举办,论坛的主题分别是“《民法典》总则编的解释适用”、“《民法典》物权编和合同编的解释适用”、“《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的解释适用”以及“民事典型案例研究”。

20日上午,会议进入年会分论坛研讨情况汇报阶段,由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张义华教授主持。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少飞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志强副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庞伟伟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康博士分别对四个分论坛的研讨情况进行汇报。

会议研究会工作报告和年会总结阶段,由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河南科技大学图书馆馆长杨连专教授主持

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郑州大学法学院申惠文教授作2022年度研究会工作报告;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杜爱霞副教授作《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度课题情况的报告》;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良教授宣布《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优秀论文评审结果》;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景峰教授宣布2022年度研究会优秀工作者获奖名单。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韩宁副教授作年会总结。

会议闭幕式由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尹西明主持。

王晓勇指出,本次年会以聚焦问题为导向、以民法学会研究宗旨为立足,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办的有高度、有热度、有深度。他同时衷心祝愿所有参会人员,能够通过畅所欲言的交流发言与无所保留的思想借鉴,互相学习到各位专家同仁的先进经验和学术思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法律才俊和栋梁之材。

田土城在闭幕辞中对参会人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从主体、成因、依据、性质出发,扎实理论功底、摸清法律内核,做顶天立地的学问;二是以基础理论为纲、延伸至实务操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问题;三是要回归《民法典》本身,以《民法典》为出发点进行理论研究。

(王富兴)

(责任编辑:罗芳菲)